SAFMARINE SPOT产品条款
本中文条款翻译自原始英文条款,点击链接即可查看 https://terms.safmarine.com/terms-spot-booking。如果本翻译内容与原始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则以原始英文版本内容为准。
1 条款的适用
1.1本条款规定了适用于基于萨菲固定spot费率的任何订舱,包括货方和承运人之间相互双向承诺在内的附加条件(“Spot条款”)萨菲Safmarine。
1.2尽管其后我方签发了萨菲任何提单(无论是否可转让)、海运单或类似的运输单据(无论是以纸质还是电子形式签发)及其任何预印部分,SafmarineSpot条款应得以适用并萨菲纳入运输条款(“运输条款”)当中,并且根据需要以符合逻辑的方式修改、变更和补充运输条款,但运输条款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应保持全部效力且不受影响。
1.3 无论是通过萨菲在线订舱平台还是通过任何授权的第三方平台进行订舱,不管订舱是否通过代理进行,货方均承认、确认并同意受本Spot条款的约束,本条款可从以下网站获取:https://terms.safmarine.com/terms-spot-booking。运输条款可在以下网址找到:https://terms.safmarine.com/carriage。
1.4根据Spot条款接受订舱萨菲,前提是您同意并接受您将被视为运输条款中所定义的“货方”,因此将承担托运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无论是否披露)。 任何后续的货主或其他订舱相关方的指定,均须经我方全权同意。在指定托运人或其他订舱相关方时,您保证您拥有可合法约束所指定托运人或其他订舱相关方的授权(如适用),否则您将承担全部责任,并因就不具备该等授权而赔偿我方因此所遭受的的任何和全部损失或产生的费用。
1.5萨菲除非另有说明,运输条款中的定义将被采用,并且在本Spot条款中具有相同含义。
1.6请注意,承运人可能在任何时候无须事先通知货方,随时更新、修改和变更本SafmarineSpot条款。
2 费率和收费
2.1您在safmarine.com线上订舱系统或萨菲承运人批准的第三方订舱平台上提交SafmarineSpot订舱需求并收到订舱确认书后,除符合下述规定外,订舱确认书上的费率将不得变更。通过Safmarine Spot提供的费率与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的同类型航线的费率相比可能有所不同,例如线下运价表费率,其可能会由对应的销售人员在分析货方的要求和现有舱位可用情况后做出相应的费率调整。
2.2. 订舱确认书上提供的费率应视货方按照订舱确认书的说明向萨菲提交的装运指示而定。如果货方未及时提交装运指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交,萨菲保留向货方收取额外或不同于订舱确认书提供的费用。
2.3订舱确认书中的报价和费率应依据订舱时承运人的适用运价表,按照适用于所需服务的费率、收费、附加费、费用、调整因素(包括当地因素)、规则、例外、排除情况及汇率萨菲计算得出。费率将在货方收到订舱确认书时计算。当在订舱确认书中:(i)费率以美元以外的货币体现时,和/或 (ii)当一笔费用、收费或其他款项以所收取货币(即当地货币)以外的货币体现时,货方接受账单金额可能会由于汇率波动而出现差异。
2.4内陆费率是根据货方在订舱时提供和载明的货物净重报价的。如果实际货物净重与订舱提供的货物净重不同,则我们保留更改价格的权利。如果货物重量超过任何适用国家/地区的任何法规或其他限制,尽管已经发出订舱确认书、运输单据或货物签收单据,我们仍保留拒绝该等订舱的权利。
3 设备
3.1 尽管订舱确认书提供了设备和集装箱的供应、放箱和提箱指示,其可用情况不适用于:
1) 特殊集装箱,包括但不限于:食品/乳制品集装箱、液袋集装箱和废料装载集装箱;
2) 在订舱确认书中记载的默认“空箱堆场”之外的地点提取设备;和/或
3) 在订舱确认书中记载的默认“提箱日期”之前提取设备。
3.2. 某些设备等级应收取额外费用,详细信息请见https://www.safmarine.com/local-information,按照特定国家/地区的当地信息或与当地的萨菲办事处联系。萨菲萨菲
4 滞期费
5 付款
6 货方承诺
(i)采用处理请求时平台上可用的最新费率重新定价;且
(ii)就更改的每个集装箱收取订舱更改费。
货物预计离港日之后不允许更改订舱,如果货方未能交付部分或全部集装箱货物进行装运,货方应支付亏舱费。
(i)不可抗力;或
(ii) 由于海关查验延误导致的货物错过截重柜时间(late gate-in of the Goods)和/或晚放行,
若货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明并经承运人审核通过,则货方可无需支付第6条中规定的费用(以适用项为准)。
7承运人承诺
(i) 不可抗力;或
(ii) 港口停运
如果承运人能够提供合理证明,则承运人无需支付赔偿费。
为本条款之目的,“港口停运”系指由于超出承运人合理控制或预期范围的操作原因,导致船舶无法按计划停靠相应港口。
7.4此外,如果承运人由于货方违反本条款或萨菲运输条款而应支付赔偿费,则承运人无须支付赔偿费,包括但不限于:
(i) 晚提供、未提供相关必要文件或错误申报;
(ii) 货物晚集港;
(iii) 集装箱货物不符合重量限制或限定。
8货物可延期装船(Rollable)
8.1在萨菲Spot上选择“Rollable”选项后,如果集装箱货物未能于订舱确认书中确认的预计离港日前后三(3)日内装载至原出运船舶/航次或装载至替代船舶(由承运人自行决定),则承运人应按第9.1条规定对未装载的每个集装箱支付赔偿费,货方无需遵守第6.4(ii)条规定的要求。
8.2. 尽管有上述规定,若承运人由于以下任一原因未能按照第7.1条装载货物(i) 不可抗力;或(ii) 港口停运,如果承运人能够提供合理证明,则承运人无需支付赔偿费。
9 费用和收费
9.1 当前费用和收费可于此处获取。
10除外情况
不可抗力
10.1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不可抗力系指超出一方合理控制范围并在该方克尽职责后仍无法抗衡的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无论宣布与否)、战争性的或交战中的行为或行动、敌对状态或迫近于敌对状态、公敌行为、恐怖主义或恐怖行为、统治者或人民、遵守任何强制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指令、抵制国旗、政治禁令、流行疫病、基于合理预计将会造成48小时以上延误的塞港、天灾、罢工、闭厂、劳资纠纷、停工或动乱(无论是否涉及受影响方员工)、突发事故、侵略、叛乱或破坏行为、列车脱轨、铁路公司取消列车班次、整体的内陆码头/港口和火车的卸货被延迟、缺乏火车卸货的人工,或任何其他超出受影响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在且仅在不可抗力事件范围内,受影响方可暂停履行义务并无须承担违约金和责任(全部或部分视情况而定)直至履行该义务重新变为可行时为止,暂停之日以前产生的任何权利、责任及义务不受影响。
10.2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声称受到该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早,但在任何情况下应于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及其对相关订舱项下义务的影响。
10.3声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任何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该等事件对履行其在订舱项下重大义务的后果降至最低。
11附则
11.1.签发订舱确认书后,货方要求进行的所有更改均应视以下条件而定:(i)舱位的可用情况,(ii)承运人的批准以及(iii)支付所有适用运费。
11.2货方保证托运货物中不包含冷藏货物或危险货物,并且所提供的货物信息完整准确。
附表1:订舱取消及更改细则
# | 修改订舱 | 描述 | 费用详情 |
1 |
取消 (部分包括内陆运输或者全部) |
如果订舱确认书发出后货方希望取消部分或全部货物的装运(除非合并已有的多个订舱且合并后不影响原预定的TEU数量),货方必须在货物预计离港日(“ETD”)前至少七(7)日向承运人发出取消通知,且货方应就每个取消的集装箱支付取消费(“Cancellation Fee”)。 | 适用取消费 |
2 |
亏舱(部分或全部) |
如果货方未能按第9条规定通知承运人部分或全部货物的取消,或未能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则货方应支付亏舱费(“No-show Fee”)。 |
适用亏舱费 |
3 |
集港前更改目的地 (COD) |
货方于集装箱在起运港集港前要求更改目的地/交货。 |
基于海运和内陆改变重新定价。 海运更改适用订舱更改费。 |
4 |
集港后更改目的地(COD) |
货方于集装箱在起运港集港后要求更改目的地/交货。 |
基于重新定价。 适用更改目的地费用。 中转港滞留需要根据改水港的流程操作 |
5 |
更改起运地(COO) |
货方要求将起运地更改为Spot Booking平台中可用的起运地。 |
基于海运和内陆改变重新定价。 海运更改适用订舱更改费。 |
6 |
更改船舶(COV) |
货要求将装船的货物更改到与原订舱确认书上不同的其他船舶/航次。 |
基于重新定价。 适用订舱更改费。 中转港滞留需要根据改水港的流程操作 |
7 | 引起TEU总量减少的设备更改 | 货方要求更改设备尺寸/类型导致TEU总量减少。 |
被更改的设备将基于重新定价,如更改提出时间在预计离港日前七(7)日或更早时间,则收取取消费;如更改提出时间晚于预计离港日前七(7)日,则收取亏舱费。 |
8 | 不影响订舱TEU总量或使TEU总量增加的设备更改或增加 | 货方要求增加相同尺寸/类型的设备数量,或者更改设备尺寸/类型导致订舱TEU总量不变或增加。 |
被更改或增加的设备将基于重新定价。 |